什麼時候該見好就收?購屋、結婚...的最佳停止點就是37%

什麼時候該見好就收?購屋、結婚...的最佳停止點就是37%

這個著名的最佳停止點來自於1960年代的秘書徵才問題,要面試過幾個秘書才能夠找到最佳人選?


答案就是面試前37%的應徵者只觀察不錄取,接下來看到比先前應徵者更好的就錄用;譬如要面試十位人員,前面四位應徵者只觀察不錄取,第五位開始如果有比前面更好的就錄用。



因為只面試前面幾個人,總是想會不會有更好的,面試太多人呢,則又會不斷拖延下去,總是可能有更好的人出現,但是其實有足夠好的人就夠了。

同樣的道理可以應用在購屋上,假設您已經準備好要購屋,而且已經有目標的區域與預算,再來就是看屋了,預計三個月看屋,或者看30個案件,那麼您可以在前面一個月、10個案件,只觀察不做決定,接下來有看到比之前好的,就可以準備出價購屋。

這樣在開始的時候,比較避免衝動下決定,避免比較太少;後續過了37%做決定,則可以避免拖延過久,或是完美主義作祟。

因為畢竟購屋變化很多,地點好的永遠熱門,建商好的更是搶手,什麼都好的就是不便宜,再來鄰居素質也都是變數,所以考慮差不多就要準備下手,不然永遠只能錯過的最美。

選擇不是很多的找工作、結婚也是可以參考,譬如交往五個對象就要結婚,可以前面兩個只交往觀察,第三任開始可以認真考慮結婚;面試找三個工作,第一個拿到聘書之後,也要趕緊有第二選擇,這樣才會做出比較好的決定。

購屋雖然跟指數投資沒有直接關係,卻是人生重大財務支出,也是人生重大財務決策,購屋是會影響人生資產配置的關鍵,可以參考這個37%的原則,來作為購屋決策的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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